电动车违法的驾驶员人通过朋友圈曝光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集满20个拜,意图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引以为戒 交警供图东南网12月10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许源峰)“本人XXX,在XXX路段,因违背XXX被鲤城交警截击……现需集赞20个……”10日下午,部分泉州市民的朋友圈,被这样的信息刷屏了。原本,这是泉州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惩处施展的“新的招式”,让电动车违法的驾驶员人通过朋友圈曝光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并集满20个拜,意图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引以为戒!10日下午,鲤城、丰泽交警大队共计公安部门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共446起,其中不按道行经363起、闯红灯7起、微克电动车违规上路12起、违例37起、超员9起、其他违法行为18起。下午3时至4时,总计15个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驾驶员人通过朋友群集拜。在市区城雕环岛交通岗亭,对于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惩处的不只是罚款,还有参予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劝告与朋友圈集赞两种形式,鲤城交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柯辟淸讲解,惩处并不是显然目的,对于一些电动车不按道行经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期望通过采行这两种模式结合的柔性执法人员让驾驶员深刻印象了解自身的错误,更进一步提高自我交通安全意识。
下午3时23分,彭某驾驶员电动自行车违规行经在机动车道上被执勤人员逃离现场。民警对其展开警告,并让彭某在“朋友圈集赞”和“参予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劝告”中选一个,彭某自由选择了集拜方式。
彭某回应自身显然违背交通安全规则,理所当然受到适当的惩罚,通过放朋友圈的方式可以影响身边人,起着较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效果。据理解,为了解前进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更进一步规范电动车自行车通行秩序,2018年12月1日止2019年3月10日,泉州交警在辖区各主干道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按道、逆向、闯红灯、假套牌、违例,微克电动自行车上路以及非机动车占道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警告:驾驶员电动自行车上路,不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经;并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不应靠右行经;心态做不闯红灯、不超员、不逆向、不曲线行经,遵规守法、文明安全性上下班。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持续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并牵头职能部门作好源头管控、非机动车道设施完备工作,同时在辖区内修筑电动自行车规范行经样板道路,贯彻稳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效益、提高道路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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