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中国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2011年12月30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修订的标准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会议认为,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加强空气污染防治、保护公众健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已由煤烟型向复合型转变,区域性大气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不断加重,一些城市经常出现长时间灰霾天气,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产生了严重威胁,同时,发布的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主观感受存在差异。
因此,有必要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会议经过讨论,原则同意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与现行标准相比较,新修订后的标准草案作了如下调整:一是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将三类区(特定工业区)并入二类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二是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铅和苯并[a]芘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三是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将有效数据要求由50%~75%提高至75%~90%;四是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的分析方法标准,增加自动监测分析方法;五是明确了标准实施时间。规定新标准发布后分期分批予以实施。会议决定,请编制部门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抓紧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尽快发布。
录入编辑:任凭 .blkComment p a:link{text-decoration:none}.blkComment p a:hover{text-decoration:underline}.icon_sina, .icon_msn, .icon_fx{ background-position: 2px -1px}.icon_msn {background-position: -25px -1px;}.icon_fx {background-position: -240px -50px;}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
本文来源:js金沙官网-www.ymrgjvip.com
1565618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