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就全国政协委员《关于减缓前进滨海湿地生态修缮的议案》得出回应回应,自然资源系统已积极开展湿地维护法律工作,于是以完备滨海湿地维护管理制度体系,实行滨海湿地生态修缮项目和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同时减缓处理城外填海造地历史遗留问题。为强化滨海湿地维护修缮,自然资源系统近年来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涉及工作。
积极开展滨海湿地维护法律工作。湿地保护法已列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规划,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不受全国人大环资委委托,已可行性已完成湿地保护法建议稿及解释、涉及制度的论证报告和涉及背景材料。
完善滨海湿地管理与维护制度机制。2016年6月原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全面创建实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意见》,将最重要滨海湿地等划入海洋生态红线;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湿地维护修缮制度方案》,前进创建涵括滨海湿地的维护修缮制度体系;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强化滨海湿地维护严苛管控城外填海造地的通报》后,自然资源部通过严格控制追加城外填海造地,减缓处置城外填海造地历史遗留问题,强化了滨海湿地维护修缮。
同时,通过实行滨海湿地生态监测,积极开展生态调查和风险评估,切实加强对滨海湿地的监管。增大保护区管护工作力度。
截至2018年底,沿海省份共计创建滨海湿地自然保护区81一处、国际最重要湿地16一处、国家湿地公园24一处。实行滨海湿地生态修缮项目。2016年起中央财政总计决定海岛及海域维护资金68.9亿元,先后反对28个沿海城市积极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2018年11月《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提出 2020年底前,渤海滨海湿地整治修缮规模不高于6900公顷;决定沿海11个省(区、市)实行了一批湿地维护完全恢复项目,积极开展了山东黄河三角洲、广东湛江红树林湿地维护完全恢复工程。启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因应财政部积极开展试点,对候鸟迁飞线上的最重要湿地因野生动物保护导致损失给与补偿开支,2018年决定河北等6个沿海省区中央财政资金9700万元,调动了地方政府和社区群众维护湿地的积极性。就下一步工作决定,自然资源部回应:要完备滨海湿地维护管理制度,大力前进湿地保护法法律。敦促指导实施好《湿地维护修缮制度方案》及省级实施方案,之后反对沿海省份强化湿地维护体系建设。要强化滨海湿地维护修缮。
实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滨海湿地修缮工作任务,持续前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编成《红树林造林和完全恢复专项行动计划》,重点前进红树林生态修缮工作。
根据有所不同滨海湿地的大自然特点和引人注目的生态环境问题,分区分类积极开展整治修缮工程。要减缓处理城外填海造地历史遗留问题。坚决节约优先、维护优先、大自然完全恢复居多的方针,严控追加城外填海造地,节约利用已堆成陆区域,分类处理城外填海造地历史遗留问题,极力拆毁对海洋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已围填区域,全面实施以大自然完全恢复居多的生态修缮措施,最大限度增加对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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